二连浩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及征收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根据我市实际,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奖举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自治区、市颁布的计生工作法律法规为依据,发动全市公民,对全市范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遏制和减少政策外生育,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市低生育水平的继续稳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
二、举报范围
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户籍地及现居住地在二连市的农村和城镇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1、历年来政策外出生和怀孕的;
2、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和政策内怀孕14周以上私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采取信函或电话举报的方式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举报,举报人要写明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愿留姓名的举报人,可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采取信函方式举报的将举报信复印留存),作为领取奖金的依据。
2、举报电话为0479-7526305、0479-7521507(二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李先生、孙先生、金先生。举报信邮寄二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址:锡林街西0408号;邮编:011100)。
3、举报时要尽量提供举报对象的详细情况(包括姓名、现居住地址、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孩次、孩子性别、出生地点、出生时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地点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举报核实
对举报的政策外怀孕、生育信息,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同所在街道办事处、苏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对举报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核实。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1、举报政策外怀孕的,每例奖励300元;2、举报政策外出生的,每例奖励500—1000元;3、举报政策内怀孕14周以上,私自人工终止妊娠的,每例奖励200元;4、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每例奖励500元。
对查实的举报,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邮戳或最早电话记录为准)。多人举报同一事件或同一对象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查询举报核实情况,经告知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要在一个月内凭留存身份证号码或举报信复印件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奖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举报奖励资金来源
对举报政策外怀孕、生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奖励资金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解决。
七、有关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苏木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工作,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作为实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举报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信函等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出现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报告,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连浩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六年七月七日